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彦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03********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503执恢29号 |
案号 |
(2021)黑0503执恢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彦波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震材料及运费款228800.00元;案件受理费4732元,减半收取2366元,由被告张彦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