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落志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602********9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602民初2625号 |
案号 |
(2021)晋0602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落志英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李少雄各项损失1131314元,因被告落志英为原告李少雄垫付医疗费30000元,故被告落志英再赔偿原告李少雄1101314元;案件受理费13824元(原告已预交3824元,缓交10000元),由被告落志英负担11059.2元,原告李少雄负担276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