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红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3********2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223民初217号 |
案号 |
(2021)晋0223执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龙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广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400000元,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和罚息至借款清偿之日,其中已付利息80000元从中扣减;二、被告张宏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4816元,由被告徐龙奎、张宏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