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829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9民初174号 |
案号 |
(2021)黑0109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从位于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秀月街178号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b单元5层b502室房屋中迁出并将房屋返还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二、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房屋租金257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2574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5年5月12日起至该租金实际给付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三、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15129.25元;四、驳回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52元(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已预付),由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负担3130元,由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22元,此款黑龙江乌苏里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333247829W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B5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