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13********36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3018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10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01960.33元、利息人民币38508.23元、罚息人民币7570.95元(本金和利息、罚息均暂计算至2020年6月19日,之后的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贵阳凯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曹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