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颜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03********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1003民初625号 |
案号 |
(2021)鄂1003执1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颜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信用卡借款本金77500元、2020年11月30日前的透支利息17407.52元、2020年11月31日后的透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并按月计收复利的方式计算至信用卡借款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