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德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6********4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6民初364号 |
案号 |
(2021)黑0126执恢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德志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文成借款本金57,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7,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38.00元减半收取619.00元,由被告杨德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