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乌苏码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1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524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黑0524执7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饶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黑龙江省乌苏码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饶河县三和生态畜牧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赵万利保证金1000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黑龙江省乌苏码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饶河县三和生态畜牧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饶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10-22
发布时间
2020-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房丛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5245651605468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11-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