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界庸王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8********UD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802民初384号 |
案号 |
(2021)湘0802执9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张家界庸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覃秋荣支付货款18000元。案件受理费2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25元,由被告张家界庸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800MA4L2RUD5X |
登记机关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居委会(南岸晶都)2栋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