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抗金岩生态观光园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8********UP2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811民初467号 |
案号 |
(2022)湘0811执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抗金岩生态观光园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董明阳支付欠款(借款、劳务款)共计13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抗金岩生态观光园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运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811MA4L1PUP2N |
登记机关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协合乡抗金岩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