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01********1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602民初1505号 |
案号 |
(2021)晋0602执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贾志强、李海燕、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前给付原告朔州丰泰实业有限公司2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442元,共计30442元;二、被告贾志强、李海燕、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朔州丰泰实业有限公司10万元;三、被告贾志强、李海燕、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从2021年2月25日起每月给付原告朔州丰泰实业有限公司1.5万元直至清偿完毕止;四、如被告贾志强、李海燕、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间没有按期给付原告朔州丰泰实业有限公司货款,则以80万元为基数,年利率12%自2017年4月22起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止;五、案件受理费10442元,由被告贾志强、李海燕、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内蒙古经典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