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巴彦县佳农农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55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26民初1677号 |
案号 |
(2021)黑0126执10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巴彦县佳农农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由海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丽颖借款本金8.2万元;二、被告巴彦县佳农农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由海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被给付原告王丽颖借款利息(计算方法:分别以本金1.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7年7月2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7年7月13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0.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7年9月24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7年11月4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8年4月6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8年4月2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元,由被告巴彦县佳农农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由海鑫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由淑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67690755544 |
登记机关 |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巴彦县巴彦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