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2********4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829民初1230号 |
案号 |
(2021)晋0829执8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向锋工资款18859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被告赵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梁春瑞工资款9641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被告赵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范兵战工资款844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被告赵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田李军工资款844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被告赵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范高胜工资款2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