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5********1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05民初244号 |
案号 |
(2021)苏0305执2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丙颜、刘玲、刘丙祥、刘超各项损失合计136924.9元;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丙颜、刘玲、刘丙祥、刘超各项损失合计208682.1元;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陈平垫付款30000元;四、驳回原告刘丙颜、刘玲、刘丙祥、刘超其它诉讼请求。(2021)苏0305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5页倒数第7行、第8行“196407元”补正为“19560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