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利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3********3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3民初1303号 |
案号 |
(2021)苏0303执2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炎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曹玉敬支付2014年9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和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租金共852368.08元(押金2万元已扣除)及违约金174473.62元;二、被告方炎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曹玉敬按合同约定支付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租金;三、被告方炎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曹玉敬返还钢管36029.3米、扣件19892只、顶丝2200套、套管220套,如不能返还则赔偿667399.5元;四、被告陈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五、被告徐州利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以40万元为限);11六、驳回原告曹玉敬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228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方炎松、陈忠、徐州利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广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15823253490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办事处后楼1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