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4********5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1民初6218号
案号
(2021)苏0311执40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雷认可截至2021年7月16日,应偿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贷款本金13265.14元、利息5147.13元、复利246.46元,合计18658.73元;二、被告姜雷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一次性偿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截至2021年7月16日所拖欠的贷款本息18658.73元(具体还款金额以还款当日银行系统显示为准);三、如被告姜雷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同意被告姜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四、如被告姜雷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有权提前收回所有贷款,并就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合同约定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对账当日银行系统显示为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6元,减半后收取133元,由被告姜雷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1-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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