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3********6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5581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9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金248658.15元及截至2020年5月26日欠利息18182.15元、罚息509.36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支付律师费16395元。申请执行人对袁海军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金祥路3号琪花园4幢501房的房地产(易房抵字第dy201405814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5564元;中山市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破产重组,暂不将其列为被执行人。暂合计289308.66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