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雪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66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402民初369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4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覃雪佳、黄昌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保债务57141.96元及并支付利息14399.77元(利息以57141.96元为基数,按日利率的万分之三,从2019年5月22日起计至代偿款结清之日止,现暂算至2021年9月7日利息14399.7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1-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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