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宗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0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执454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恢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宗红给付原告甘肃金大地种业有限公司清河牧草种业分公司货款309412元、违约金15470.6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73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赵宗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