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虞华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81********57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12民初887号
案号
(2021)苏1112执恢4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虞华飞价值15000元的财产。案件申请费170元,由申请人预交。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之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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