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浮市金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00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381民初9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粤5381执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定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云浮市金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定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27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927万元按年利率24%从2018年10月30日起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定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844元、公告费560元,合共8440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罗定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866元,由被告云浮市金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353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桂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2590069488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大塱324国道边云城区南业石材厂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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