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02********6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02刑初680号 |
案号 |
(2021)湘0702执3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韩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韩昌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三、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韩勇赃款人民币68.6355万元;被告人韩昌志赃款6.6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