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523民初1299号 |
案号 |
(2020)皖1523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二、被告安徽省舒城县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补偿原告工作期间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未休假工资差额等各项损失30000元,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1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付20000 元,三、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元,由原告梁华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凌贤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3610610156K |
登记机关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