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4********6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2民特750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13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1618371】。若申请人顺德区均安镇贝家斯灯饰厂、佛山市九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贺小龙、覃玉秋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则申请人中山市古镇天腾纸品厂有权就余下未付全部款项(以294471.36元为基数扣减已支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款项,同时申请人顺德区均安镇贝家斯灯饰厂、佛山市九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贺小龙、覃玉秋需向申请人中山市古镇天腾纸品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实欠款项为基数,自2021年8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