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翼天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9********381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902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02执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翼天食品有限公司、王乃会、陈闻军偿还原告余喜振、孙广艳借款本金190万元,利息311.60万元(自2012年9月27日至2019年7月27日止,190万元*2%*82个月),本息合计501.6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余喜振、孙广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912.00元,由被告黑龙江翼天食品有限公司、王乃会、陈闻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闻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900578692381L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经济开发区橡林南路以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