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3********116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302民初2475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2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金昌金玖达建筑有限公司劳务费901166.33元;二、被告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金昌金玖达建筑有限公司石料利润分配款300000元;以上给付内容合计1201166.33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三、驳回原告金昌金玖达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67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金昌金玖达建筑有限公司、张金负担6634元,由被告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5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良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2762359116H |
登记机关 |
金昌市金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丽景西苑8栋5口3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