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东中远方解石粉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6********09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624民初624号 |
案号 |
(2021)辽0624执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宽甸满族自治县鑫辉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自2020年4月21日始计算);二、原告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丹东中远方解石粉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的房屋、土地变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田辉玉、曹桂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4元,减半收取11502元,由四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辉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246645960973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振江镇万宝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