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光阳纺织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1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4107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4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缪丽丽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桢借款115万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9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885%计算)。二、原告张桢就上述借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对被告缪丽丽位于江阴市澄江福地2幢203室的房屋或其拍卖款项享有100万元的优先偿权。三、被告周凤良、被告周阿吾、被告江阴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被告江阴市光阳纺织包装有限公司、被告郓城光阳纺织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1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0750元,由被告缪丽丽、被告周凤良、被告周阿吾、被告博华公司、被告江阴公司、被告郓城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张桢已预交,缪丽丽、周凤良、周阿吾、博华公司、江阴公司、郓城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应负担的款项直接给付张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12 |
发布时间 |
2020-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凤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24194832W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城东街道金石路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