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02********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执558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恢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然返还魏连钰借款本金63000元、支付利息598.50元(自2019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按本金63000元、年利率6%计算),合计63598.5元。于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每月28日前给付2000元,剩余1598.5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付清,并承担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未付,魏连钰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魏连钰与安然于2019年8月26日经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诉前特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2019)甘0302民特调225号人民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