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2********71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12民初5735号 |
案号 |
(2021)苏0812执3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娟尚欠原告金成借款本息9万元,被告马娟同意于2021年8月15日前向原告金成一次性还清;二、被告汪守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马娟、汪守明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金成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余未履行款项;四、诉讼费3620元,减半收取1810元,由原告金成承担;五、原告金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