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1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402民初94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梁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徐秀霞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利息暂计至2020年12月30日为4800元,此后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210元,由梁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