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臧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4********4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402民初3267号 |
案号 |
(2021)鲁0402执98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臧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增建28000元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以28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计250元,由被告臧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