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左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02********0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02民初4023号 |
案号 |
(2021)赣1002执2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左细怀尚欠原告左文琪借款本金10万元,被告左细怀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原告左文琪3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3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4万元。二、如被告左细怀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期还款,原告左文琪则放弃利息的请求,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未还,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应当一次性归还原告尚欠的全部借款本金,并自2018年3月21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逾期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三、担保人左强对被告左细怀欠原告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