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宾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903********0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902民初2910号
案号
(2021)浙0902执16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徐、蒋宾鸿确认共同尚欠原告邬海芬购房款480000元,该款由两被告自2021年1月份起于每月月底之前共同向原告邬海芬支付20000元,直至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二、如果两被告每隔半年未付清120000元,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两被告另应就剩余未付款项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全部清偿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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