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宾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903********0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902民初2910号 |
案号 |
(2021)浙0902执1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徐、蒋宾鸿确认共同尚欠原告邬海芬购房款480000元,该款由两被告自2021年1月份起于每月月底之前共同向原告邬海芬支付20000元,直至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二、如果两被告每隔半年未付清120000元,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两被告另应就剩余未付款项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全部清偿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