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5********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424民初494号
案号
(2021)宁0424执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建军同意向原告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2730.33元,共计42730.33元,逾期利息按合同利率14.685%从2020年11月27日计算至还清款之日(于2021年5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6月15日偿还剩余32730.33元及逾期利息)。二、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51元被告丁建军同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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