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5********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424民初494号 |
案号 |
(2021)宁0424执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建军同意向原告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2730.33元,共计42730.33元,逾期利息按合同利率14.685%从2020年11月27日计算至还清款之日(于2021年5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6月15日偿还剩余32730.33元及逾期利息)。二、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51元被告丁建军同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