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东合创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6********NR3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602民初478号 |
案号 |
(2021)辽0602执1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东合创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杨林水泥款4688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0年8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385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丹东合创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2元,减半收取486元,由被告丹东合创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宫连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2MA0YNCNR3J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