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04********2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511民初3994号
案号
(2021)粤0511执2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41021860237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刘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2020)粤0511民初39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晓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卢文伟借款本金243000元及该款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2020年9月份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卢文伟的其他诉讼请求。保全费1735元由被告刘晓东负担,保全费原告卢文伟已预交,被告刘晓东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卢文伟。。被告刘晓东不服前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2021)粤05民终1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前述《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5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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