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元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203********0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5民初754号 |
案号 |
(2021)苏0305执2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被申请人克拉玛依市四方卉建材有限公司、巴州煜筑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元忠、陈元龙银行存款30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查封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三环北路东延南侧,长安大道西侧的徐土国用(2012)第31152号工业用地使用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