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咸宁瑞恒玻璃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2********731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202民初3788号 |
案号 |
(2021)鄂1202执2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原告王邵与被告瑞恒公司、谢平确认,被告瑞恒公司、谢平欠原告王邵劳务费1376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598元,共计14362元。被告瑞恒公司、谢平同意此款在2021年6月14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用144元,减半收取72元,由被告瑞恒公司、谢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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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谢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200055404731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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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二组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