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七台河天顺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309********673Y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民终6839号
案号
(2021)黑0104执8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张德春、陈淑秋立即给付黑龙江福仕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及借款本息398938元(437688元-38750元=398938元)、逾期利息64763.1元、律师费1.1万元;二、七台河天顺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王巍对上述款项给付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8934元(黑龙江福仕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预交),由黑龙江福仕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514元,由张德春、陈淑秋、王巍、七台河天顺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4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26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900MA18XJ673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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