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6********4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226民初260号 |
案号 |
(2021)晋0226执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山西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价款1423300元。二、被告刘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力公司至2020年8月31日的违约金475936.32元,从2020年9月1日至价款实际付清期间,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八计算,并随价款同时给付。三、张春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47元,由被告刘备、张春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