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八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827********2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3民初30号,(2021)粤民终909号 |
案号 |
(2021)粤53执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由被执行人云浮市星威石材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108581335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6月10日为人民币23532270.34元,迟延履行利息人民币416739.5)。2、请求由被执行人云浮市金星房地产有限公司、黄海、黄八仔、莫雪梅、刘启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依法拍卖由云浮市金星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云浮市区兴云中路的地号为08-05-0021及地号为08-05-0035的两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云府国用(2009)第003835号,云府国用(2009)第003834号],申请执行人就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第一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由云浮市星威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金星房地产有限公司、黄海、黄八仔、莫雪梅、刘启慧负担案件受理费656229.8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