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淦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212********98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202民初2009号
案号
(2021)鄂1202执1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诉调中心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沈有利与被告淦河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淦河房地产公司、蒋少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沈有利购房款330000元,并从2019年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占用原告资金利息损失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被告淦河房地产公司、蒋少宏承担原告沈有利主张的购房款330000元50%的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沈有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98元,由被告淦河房地产公司、蒋少宏负担4363元,原告负担103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0747670985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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