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7********29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702民初3799号 |
案号 |
(2021)湘0702执37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县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43632.94元及逾期罚息、复利(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以950000元为基数计算,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943632.94元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2021年7月10日、7月12日已支付的利息19781.78元在应付逾期罚息、复利中予以抵扣);二、山东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易继红、伍良琼对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300元,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5000元,合计18300元,由湖南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易红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易继红、伍良琼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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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易继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26MA4L3329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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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黄泥岗社区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