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双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8********0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303民初238号、(2020)粤53民终547号
案号
(2021)粤5303执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粤5303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152775.75元给原告张顺富。二、被告朱炎辉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22595.50元给原告张顺富。三、被告余双全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77806.29元给原告张顺富。四、被告重庆进金物流有限公司对第三判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张顺富的其他诉讼请求(在本案中不作处理部分除外)。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962元,由原告张顺富负担8252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担2239元,被告朱炎辉负担331元,被告余双全负担1140元,被告重庆进金物流有限公司对余双全负担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粤53民终54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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