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卫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01********7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402民初1245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21)桂1402民初1245号一、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4092967.01元及利息(利息以4092967.0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从2020年1月9日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97412元;三、被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08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