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崇左市弘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4********3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402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崇左市弘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三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8月20日前退还原告王永富、黄静明支付的购房款32967元及利息4374.4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4月20日,之后利息以3296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继续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付清后,双方不能再就本案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二、案件受理费1038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19元(王永富、黄静明已预交),由被告崇左市弘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三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在退还购房款时一并退给王永富、黄静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晋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3102043677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P组团P-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