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洪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2********3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2591民初326号 |
案号 |
(2021)内2591执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洪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硕校赔偿金82667.1元;二、驳回原告硕校的其他诉讼请求;那件受理费525元(原告硕校已预交525元),由原告硕校负担86元,被告李洪文负担43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锡林郭勒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