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七台河市泓辰木糖醇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勃民商初字第177号 |
案号 |
(2016)黑0921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七台河市泓辰木糖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哈尔滨亿达电缆桥架有限公司货款17 857.68元;如被告不能如期履行上述协议,将自2009年6月10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上述货款的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246.00元,减半收取123.00元,由被告七台河市泓辰木糖醇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4-01 |
发布时间 |
2016-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92166021862XE |
登记机关 |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元明街北大直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