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鹏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3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904民初2716号 |
案号 |
(2021)粤0904执2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陈鹏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广东粤垦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923.17元、利息551.73元二、被告陈家华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陈鹏华应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